一、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的方法
1、OGTT应在无摄入任何热量8小时后,清晨空腹进行,口服溶于250~300ml水内的无水葡萄糖粉75或标准馒头2两,如用1分子水葡萄糖则为82.5。儿童则予每公斤体重1.75,总量不超过75。糖水在5分钟之内服完。从服糖第一口开始计时,于服糖前和服糖后半小时、1小时、2小时、3小时分别在前臂采血测血糖。试验过程中,受试者不喝茶及咖啡,不吸烟,不做剧烈运动,但也无须绝对卧床。血标本应尽早送检。
2、试验前3天内,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。晨7-9时开始,受试者空腹(8-10小时)后口服溶于300ml水内的无水葡萄糖粉75,如用1分子水葡萄糖则为82.5。儿童则予每公斤体重1.75,总量不超过75。糖水在5分钟之内服完。
3、从服糖第一口开始计时,于服糖前和服糖后2小时分别在前臂采血测血糖。试验过程中,受试者不喝茶及咖啡,不吸烟,不做剧烈运动,但也无须绝对卧床。血标本应尽早送检。试验前3天内,每日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。试验前停用可能影响OGTT的药物如避孕药、利尿剂或苯妥英钠等3-7天。
二、临床意义
1.正常耐糖量:FBG≤6.1mmol/L,OGTT2小时血糖<7.8mmol/L。
2.空腹血糖受损(IFG):FBG6.1~6.9mmol/L,OGTT2小时血糖<7.8mmol/L。
3.糖耐量降低(IGT):FBG<7.0mmol/L,耐糖量异常(IGT)见于:①糖代谢异常与糖尿病间的过度阶段(或糖尿病前期);②严重肝病;③其他:甲状腺功能功能亢进症、胰腺炎、胰腺癌等。
4.耐糖量增高:多见于内分泌功能低下,如甲减、垂体功能低下等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试验期间患者避免剧烈运动、体力劳动,安静休息,不能吸烟,禁食、水。
2.对于怀疑有反应性低血糖的而患者,延长试验时间,加测服糖后4小时和5小时的血糖。
3.观察患者服糖后的反应,如患者在试验时出现面色苍白、恶心、晕厥应停止试验。若以上症状是在服糖后3~4小时出现,应考虑低血糖反应,立即采血查血糖,嘱患者食用稀饭、馒头之类食物,密切观察病情变化。
4.采取血糖后应立即送检。